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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最新版

时间:2022-11-16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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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在一家企业就职两年多,近日,他觉得这家企业的劳动强度太大,想换一份轻松的工作,于是提出辞职。王先生想问,自己在职期间一直缴纳失业保险费,现在辞职后,在找到新工作之前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

王先生是自己主观意愿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依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李小姐问,正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找到工作了,剩下的期数还能领取吗?

已经重新就业,必须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继续参加社会保险。再次失业时,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可再次申领失业保险金,上次剩余尚未领取的期限与再次失业时的领取期限合并计算。

陈阿姨问,失业金是一个月领一次还是一次性发放完?

亲,失业保险金一般应按月发放,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

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但不具有本省户籍的失业人员,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可以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不再享受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以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终止失业保险关系。

01

失业保险缴费时间每满1年,按本人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40%乘以缴费年限计发,不满1年的缴费时间不计算为缴费年限。失业人员前次失业有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该部分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按照尚未领取期限的月数乘以本人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25%之积计发;失业前缴费工资记录不足12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

02

按照本条第1款计算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下限为1个月失业保险金金额,上限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金额。

03

失业人员在申请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当月,年龄距离本人法定退休年龄当月不满24个月的(含申领当月和法定退休年龄当月),其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不超过申领当月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当月的月数(含申领当月和法定退休年龄当月)乘以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80%之积。

04

失业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金额按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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