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工作条例
宜昌市2021年兵役登记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湖北省征兵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全市适龄公民兵役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二、登记对象
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
(一)2021年12月31日前,常住户口在宜昌辖区,以及在宜昌辖区内普通高等学校、高中和中等学校就读的年满18周岁男性公民,均应参加兵役登记。
(二)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参加兵役登记。
(三)2021年12月31日前,未超过24周岁的男性公民没有参加兵役登记的,均应进行补登。
三、登记地点
男性适龄公民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就可以进行网上登记,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兵役登记信息卡》。
往年已经参加过兵役登记的男青年,应当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核验。普通高校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兵役登记站进行现场确认或核验。
四、登记说明
兵役登记不代表参军入伍。登记后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应征或缓征。能否入伍主要视体检、政考等征兵环节情况,最终由兵役机关确定征集或不征集,《兵役登记信息卡》仅作为公民依法进行兵役登记的证明。
五、法律责任
依法服兵役是每名公民的法定义务,对于适龄人员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或有其它阻碍兵役登记工作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逾期没有办理兵役登记或年度审验手续的适龄公民,须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开发区)武装部说明原因。凡不参加当年网上兵役登记、现场确认和初审初验的适龄公民,均不能被推荐、确定为预征对象,不能征集入伍。
六、咨询受理
有关法规政策可查询“全国征兵网”或电话咨询宜昌市各级征兵办。
宜昌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1年1月4日
来源丨宜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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