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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教育局

时间:2022-11-10 12:44
正文资讯

寒假在即

增城区教育局要求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

进一步做好

春节假期的疫情防控工作

增城区教育局关于春节假期及下学期开学初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

各学校: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境外疫情仍在持续蔓延,国内多地出现本土新增病例,中高风险地区出现反复。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各级各类学校春节假期以及下学期初的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深刻认识春节假期以及下学期开学初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

我区对外交流频繁,寒假期间师生的流动性比较大,输入性疫情存在较大风险,“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任务依然艰巨,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及师生在思想上行动上要保持高度警惕,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和侥幸心理,牢牢守住学校疫情防线,不折不扣落实“五有”(有疫情防控指南、防控管理制度、防护物资储备、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隔离场所)要求。

二、严格落实常态化下的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一)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联合印发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要求,加强师生健康管理,做好重点场所通风消毒、卫生清洁。

(二)严格进出校门人员以及物资的管理,严格落实常态化下疫情防控工作各项管制措施,对进入校园的师生进行体温检测,寒假期间学校不对外开放,坚决杜绝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征得学校同意进入校园的人员落实穗康码(粤康码)查验、有效证件登记、测量体温并做好入门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三)加强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和校园环境卫生整治,确保校园卫生整洁,保障师生饮用水安全。

(四)学校食堂严禁采购和使用进口冷链食品,严格落实《广州市冷冻冷藏肉品和冷链物流环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第一版)》要求,从业人员要避免皮肤直接接触可能被污染的冷链食品,必须注意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相关要求,加工制作食品(含冷链食品),确保烧熟煮透。

(五)冬春季是流感、诺如病毒感染、手足口病、水痘等校园传染病流行季节。各学校在严格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同时,要科学区分新冠肺炎与学校常见传染病防治规范,切实采取针对性防治措施,落实分类管理,防止传染病疫情叠加。

三、周密部署假期疫情防控与校园安全工作

(一)各学校要鼓励、动员教职员工和学生“就地过节,减少外出”,落实非必要不离穗要求。放假前严格做到“四个一”:一是开展一次面向师生的疫情防控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旅游安全教育和禁毒教育等,提醒师生假期非必要不要出境或前往国内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二是对影响学校安全和师生身心健康的隐患苗头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整治,及时查漏补缺、化解隐患,严防境外人员或物品“人传人”“物传人”;三是协调属地政法及公安等部门对校园周边治安状况进行一次摸排;四是至少与学生家长进行一次沟通联系,强化“家长、家庭、学生、学校”防控链条,严防疫情从家庭输入校园。“一人一档”建立健全离穗师生台账、留校学生信息台账,妥善安排留校师生假期生活。

(二)推进核酸采样个人信息二维码登记工作,继续做好新冠疫苗接种的前期摸底准备工作,完善师生疫苗接种的台账信息。

(三)加强健康教育,引导师生和家长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少流动,少聚集。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不乱摸、“一米线”、公筷制、分餐制、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出行中全程佩戴口罩,非必要情况下不要摘口罩。引导师生减少网购,避免从中高风险地区网购物品。师生及家人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时,应当立即向学校报告,采取居家隔离、就医排查或隔离措施。

(四)加强信息报送及值班制度,学校要严格落实假期值班人员管理,建立顺畅的信息报送渠道,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送疫情防控相关信息。

四、提前谋划春季学期师生返校工作

(一)根据市教育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各学校要根据疫情形势变化进行研判,及早谋划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原则上,春节后安排学生“错峰”返校,中小学、幼儿园“错峰”开学,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开学应急预案和保障措施,开展应急演练。开学前按照“四精准”“六分”“一独立”“三全”和“五管”防控要求,返校前全方位排查14天内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师生,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以及对重点人员分批返校和返校后的分类健康管理要求。

(二)按照600:1的要求落实学校卫生技术人员配备,开展校医业务培训,提升疫情防控工作能力,加强学校校医室(保健室)和校医(保健教师)硬件设施设备配备,落实专人管理。

(三)加强与属地卫生医疗机构的密切联系和兼职卫生副校长的沟通,落实卫生副校长、健康指导员在春季开学前到校指导疫情防控工作。

五、加强督导检查工作

开学前,局统一组织各学校开展交叉或异地检查工作,对各学校落实上述相关工作进行督导,如没有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开展工作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2021年1月16日

来源:区教育局

编辑:黄家荣、刘樱洁

责编:黄斌、林汝嫦

审核:朱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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