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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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发布了《蒙自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对蒙自市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提出来明确的要求。想要申请公租房的小伙伴们看过来,你关心的问题都在这!
01 哪些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为现人均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含客厅、卧室、厨房、卫生间、阳台等)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或无自有产权住房的住房困难户。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2年内未购买或出售过房产(含赠予和继承)。
2.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3.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文澜镇城镇户籍,且实际居住。
4.外来务工人员在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地以外其他城市无自有产权住房。
5.在文澜镇有稳定职业1年以上的云南省籍农业转移人口或外来务工人员。
6.在文澜镇有稳定职业3年以上的非云南省籍外来务工人员。
02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收入条件
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条件原则上为: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的85%;2人以上(含2人)家庭月收入按照不高于家庭实际人数乘以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的85%计算。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工商注册登记注册资金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
03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自有车辆(汽车)条件
1.自有非营运车辆价值(含车辆购置税)在18万元(含18万元;以购车发票和车辆购置税票为依据;二手车辆价值,以新车购车发票和车辆购置税票为标准,车辆折旧期限为10年,以新车购车发票开具之月起进行计算)以下;自有非营运车辆排量在2.4l或2.0t以下(含2.4l或2.0t),不含18万元以下的柴油车辆;自有车辆不属于社会认可的诸如奔驰、奥迪、宝马等名车品牌和各品牌类型跑车。
2.自有客运或货运车辆价值(含车辆购置税)在30万元(含30万元;价值以购车发票或车辆购置税票为依据;二手车辆价值,以新车购车发票和车辆购置税票为标准,按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相关规定进行折旧核算)以下。
3.自有车辆数未超过一辆的。
4.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1年内未出售、转让过不符合该条第(一)、(二)项规定标准的车辆所有权(汽车)。
5.已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户籍家庭,不得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需要注意的是, 一个户籍家庭或单身人士只能申请租赁一套公共租赁住房,以户籍家庭为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需确定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当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本人为申请人,且年龄应在65周岁以下。
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家庭住房、收入和财产状况,声明同意接受审核机关调查核实其家庭住房和资产等情况,承诺提供的收入、房产、车辆等材料、信息真实有效,符合配租政策的相关规定,若存在瞒报、虚报、谎报等情况,一经查实予以清退处理,并按市场租金标准补交差额房租,补交时间自承租户收入、住房、车辆等超过准入规定次月起计算。
04 申请公租房需提供的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签字的工作情况及家庭人均收入和住房状况等信息承诺书(原件);
3.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结婚证;离婚的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和离婚协议,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
4.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收入证明;现承租(寄住)房屋的租房合同、租房证明及承租房屋照片;
5.非文澜镇户籍外来务工申请户还应提供以下稳定职业证明材料:
(1)动合同需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记备案,省内户籍备案时间须达到一年、省外户籍备案时间须达到三年(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省内户籍缴费时间须达到一年、省外户籍缴费时间须达到三年(原件);
(2)外来个体营业申请户: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营业用房租房合同、营业用房租房完税证明、营业用房照片,以上提供的相关材料时效,省内户籍须达到一年、省外户籍须达到三年。
6.蒙自市以外的户籍人员应提供由公安机关办理的文澜镇辖区居住证(复印件);
7.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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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河州人民政府网
整理编辑:李娜
审核:龙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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