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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水事故是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随着气温升高,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4月14日,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切实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落实好“八个必须”,进一步加强防范学生溺水工作,严防学生溺水事故。
《通知要求》
一是必须坚持定期信息提醒。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必须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班主任每周五要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给家长发送一条安全提醒,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提醒家长认真落实监护人职责,切实担负起学生在上学放学路上、周末、节假日等时段的监护责任。对于因外出打工等原因长期不在学生身边的家长,也要采取适当方式将相关内容传达给家长,提醒家长关注孩子的动向,关心孩子的安全,关爱孩子的成长。
二是必须坚持平安报告制度。
周末、节假日学生离校期间,班主任要督促家长每日报告孩子平安情况。学校及时汇总本校学生平安情况,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三是必须每周开展安全教育。
每周五放假前要上一节安全主题班会,教育学生做到四个牢记:天气再热,不到河塘去降温;水景再美,不到水中去感受;水性再好,没有保障别下水;别人再劝,不用生命去逞能。六个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老师或家长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擅自下水施救。
四是必须建立学生互相提醒机制。
在学生中建立防溺水“联防小组”,根据学生家庭住址进行合理分组,由班干部或责任心强的学生担任组长,共同学习交流防溺水知识,通过订立小组公约,形成相互提醒机制。
五是必须严格学生考勤管理。
全面做好校园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尤其要加强门卫管理和寄宿学生管理,严格学生考勤制度。班主任要掌握每日学生到校情况,任课教师每节课前检查学生出勤情况,对未及时到校的学生,及时和家长联系,了解学生未到校原因,掌握学生行动轨迹。宿舍管理员要按照学校管理制度,每天对寄宿生就寝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学生不在校或非正常离校,要及时通报班主任处置。对确有特殊原因需要离校的,班主任必须要和家长对接清楚,按照学校管理要求完成相关手续后由家长接离学校。
六是必须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学校要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家长的监管责任。督促家长加强对孩子离校期间的安全监管和教育,确保学生安全。
七是必须加强联防联控工作。
主动加强与所在地镇政府沟通协调,共同组织人员开展溺水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对校园周边、学生活动范围内、学生上下学途中的河道、湖泊、水库、山塘、坑洼等进行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进行造册登记,实行台账管理并及时开展整治,强化对重点及危险水域的安全管理,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警示标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彻底消除风险隐患。同时,在高温天气中午、下午放学,以及周末、节假日等溺水事件多发时段,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中高风险水域的巡逻管理,对发现违反防溺水“六不”要求的学生,要及时劝阻并加强教育。
八是必须加强督查检查。
各中心校对所辖小学特别是乡村教学点的防溺水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督查,督促学校健全制度,加强管理,确保防溺水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确保防溺水教育和措施落实到每一所学校、每一名师生。
儋州融媒全媒体记者 韦雪梅